各相关分院:
根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《关于推荐纺织之光奖教金和纺织之光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》(中纺联函【2015】52号)精神,现就我校推荐2015年纺织之光奖学金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条件
1、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;
2、热爱纺织事业,积极要求进步,关心集体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诚实守信,品行优良。
3、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成绩优秀,综合素质突出;
4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具有较强的开拓和创新精神。
(中纺联函【2015】52号《通知》备注:评选仅限于纺织、服装、染整、纤维材料、纺织机械等相关专业)
二、评审名额
2015年我校推荐名额5名(原则上推荐本科学生,特别优秀的专科生也可以推荐,但专科生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)。
三、奖励标准
“纺织之光”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8000元人民币。
四、评审程序
“纺织之光” 奖学金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经学生本人所在班级推荐公示,填写“纺织之光”奖学金评审表一式两份,主要事迹可以附加材料。分院审核公示后,报送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,经全校公示后,提请校委会审批,报送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之光教育科技基金会评审。
五、其它事项
1、相关分院要高度重视此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,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,搞好宣传教育,坚持标准,严格程序,全程透明,确实把推荐评审工作组织好。
2、要认真把关被推荐人的材料质量,于9月13日(周一)上午下班前将材料(含电子版和纸制版)报送给资助中心余晓萍老师。
学工处
2015年9月9日